6月12日上午,国务院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。在会上,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,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,炮制所谓的“特供酒”牟取暴利。这些产品大多是用食用酒精加香精勾兑而成的假冒伪劣产品,毫无食品安全保障可言。

  针对此类问题,国务院食安办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持续开展联合治理,坚决铲除“特供酒”滋生土壤。2022年6月,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通告,严禁线上线下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;2024年9月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严禁制售“特供酒”的公告》,严禁生产销售含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,严禁借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,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公安部组织开展“净风”行动、市场监管总局开展“清源打链”行动,通过清理排查、集中治理、严惩违法,明标明示“特供酒”问题得到有力解决。

  然而,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,通过流窜直播、暗语暗示等方式违法销售“京总一号”“军台”等所谓“特供”产品。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总局、公安部实施专案查办,最终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:共查实涉案“特供酒”7.52万箱,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,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2件,关停涉案获证白酒生产企业5家、销售主体36家,捣毁无证生产窝点3个,查处78个诱导消费者的直播间。

  此次专项治理如同一场及时雨,相关部门重拳出击,坚决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,坚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《中国烹饪》提醒广大消费者:根本不存在所谓的“特供酒”,那些以各种话术暗示的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,不过是骗人的把戏。

  在餐饮行业中,酒品不可缺少,餐饮人更应该擦亮眼睛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任何标有“特供”“专供”“内供”等字样的酒类商品均属违法制售,餐饮经营者不得购进、销售此类产品,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其宣传推广。消费者若在餐饮场所发现此类“特供酒”,可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。
 

  (文/孙阳、图/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)